镇统党组〔2018〕6号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决胜全面小康、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更是深化统计体制改革,全面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实施之年。根据市委部署,现就2018年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作出如下安排。
一、学习要求
按照“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要求,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不懈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是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作为中心组学习的重中之重。分专题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时代背景、科学体系、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全面增强本领,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同学习贯彻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和市委七届六次全会各项决策部署相贯通,以重大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为学习重点,深入学习党中央重大战略决策部署,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学习新时代事关我市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推进“两聚一高”新实践,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镇江提供理论支撑和思想保证。
二、专题设置
本年度主要围绕以下十二个主题进行学习。
1.关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专题学习。
2.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和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历史性变化的专题学习。
3.关于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的专题学习。
4.关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的专题学习。
5.关于坚持党对一切工作领导的专题学习。
6.关于坚定文化自信的专题学习。
7.关于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的专题学习。
8.关于打好“三大攻坚战”的专题学习。
9. 关于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的专题学习。
10.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专题学习。
11.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专题学习。
12.关于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的专题学习。
三、有关要求
1、学习组织。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由党组领导班子成员
组成,可以根据学习需要适当吸收有关人员参加。局党组书记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第一责任人,主要职责是审定学习计划,确定学习研讨主题,提出学习要求,主持集体学习研讨,指导检查中心组成员的学习。
2、学习形式。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研讨每年不少于6次,每位中心组成员重点发言每年不少于2次。中心组学习以成员自己学、自己讲为主,坚持重点发言和集体研讨、专题学习和系统学习相结合,中心组成员每年重点阅读5本以上相关书籍,自觉撰写读书心得或笔记。每两个月举办1次学习报告会,可适当扩大学习覆盖范围。每年举办1次年度学习会,时间不少于2天。年度学习会应当根据中央重大战略部署和省、市委年度重点工作,针对相关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在邀请有关专家作专题辅导的基础上开展集中学习和交流研讨。中心组成员必须保证每年调研时间,并结合工作实际撰写调研报告或者理论文章不少于1篇。
3、局党组把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责述职以及年度考核内容。党委宣传部会同组织部等有关部门负责对下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进行督查。
四、学习篇目
1.《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习近平同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
2.《中国共产党章程》(人民出版社);
3.《党的十九大报告辅导读本》《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汇编》(人民出版社);
4. 《党的十九大报告学习辅导百问》(学习出版社、党建读物出版社);
5.《十九大党章修正案学习问答》(党建读物出版社);
6.《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卷、第二卷(外文出版社);
7.《新时代面对面》(学习出版社、人民出版社);
8.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2017年12月);
9.《谱写新时代改革新篇章——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启示录》(新华社);
10.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重要讲话;
11. 娄勤俭同志在中国共产党江苏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重要讲话;
12. 惠建林同志在中国共产党镇江市第七届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13.《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即将出版);
14.《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30讲》(即将出版)。
中共77365党组
2018年3月26日